二零三六年二月十九日。
二十九歲的遲敘面臨兩個境況。
其一,在與筆名為“溫文”的同臺作家就作品抄襲一事的判決,以筆名為“在野”的遲敘敗訴為結果。
其二,出門買菜的遲敘父母,綠燈時分漫步在人行道朝向回家的路上,兩人如數家珍探討即將為遲敘炒制的菜色,被一位惡意報復社會的男子駕車,以時速128公里沖撞,事故造成兩人當場死亡,死無全尸。
柏油馬路上的噴射狀鮮血趨于干涸。
彼時接到電話通知的遲敘還未能從敗訴一事中緩過神,“死亡”成功取代“港灣”二字,作為今日他享受“背叛”果實的嘉獎。
風和日麗的上午,身著西裝立于家門玄關處的遲敘,與父母說的最后一句話是:“我會勝訴的,等我回來。”
二老像是看到年少剛成名那時,尚且意氣風發的遲敘。
他們眺望兒子遙遙遠去的背影,盤算著晚上做一餐美味佳肴,犒勞慶祝《桀》的作者位徹底烙印上“在野”二字,再不被任何人染指。
事故現場人聲鼎沸,遲敘跨過警戒線,在圍觀路人的攝像頭畫面中,徐徐走至幾處塑料藍鋪蓋,抬手掀起一角,入目的是亂遭的人體殘肢,他面無表情,活像個過路看客。
遠處警方看到了遲敘,邁步走來:“是遲敘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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