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另,筆名之轉讓、共署,與稿件署名存底之制,亦當先立條文以定其規。」
他一口氣問了七八項,春喜站在側旁,只覺腦中亂作一團;
秦茵茵則撐著下巴,蜜餞都快含化了,也沒吃下去,心道:這才開局,她恐是早把整個香月怎麼生金養名,都盤算得一清二楚了。
林初梨不疾不徐地抿了口茶:
「筆者初分兩途:長駐與來回,各立條約,各守其名?!?br>
「後另設榜單一類,專指屢上榜者,自成一約,條款亦異於常制?!?br>
她放下茶盞,目光掃過案上列項,續道:「筆名歸齋方所有,不得擅改、轉讓,亦不得一名多人、或兩筆共署?!?br>
「常駐筆,食宿由留白齋供,每月支筆資,稿數不少於一,其余所交,若質佳,另行獎賞?!?br>
「來回筆,稿酬計件,酬資稍厚,惟所投一經收錄,即歸齋方所有,不得另投,不予回稿。」
秦茵茵側頭,嘴角微挑:「那人火了,想另起爐灶怎麼辦?總不能一紙合約就管得住人?!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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