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然營中有些囚徒,卻確實是犯了事的,可囚徒之輩難道就無義士了?我等舉大義,理應團結一切有志義士,因此大官人道:犯事囚徒,以功抵過,亦可接納。”
林沖不愿為鹽場招惹麻煩,結交的囚徒都是被冤枉的,但要想里應外合,輕松拿下清池縣,僅林中這十來人怕是不夠。
林中囚徒,多有交好確實犯了事的囚徒,于是有人問道:“如何一個以功抵過之法?”
“偷搶錢財者,論功賞銀時,三次不領賞銀相抵;作奸犯科者,斬敵首五個相抵;殺人者,斬敵首十個相抵。”
“以功抵過,此后既往不咎,加官進爵一如尋常。”
蒙受冤屈者,想要強大自身以討個公道,愿意跟隨舉事。
確實犯事者,想要洗心革面再奔個前程,也愿意跟隨舉事。
于是這日半夜,林沖帶領十名護衛好手,與囚徒里應外合,片刻就殺出了牢城營!
隨后疾行至東城門,從里面打開城門,放城外三千鹽場護衛入城!
然后攻占縣衙、攻占府衙,捉拿兩衙官吏!
第二日天亮之前,清池縣便已輕松攻下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