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手就是一個舉報,舉報理由:“侵犯消費者知情權”
要不說這事啊,還真不是周奇帶節奏。
星宇那邊活趕的太急了,而且他們不可能在專輯封面頁寫著“我們這是半張專輯”,所以直接等于把刀柄放到了別人手里。
而周奇就是那個捅刀子的人!
一下子,微博上的法律相關人士也站了出來。
好呀好呀,娛樂圈是越來越刑了。
沒想到還輪到我們上場了。
“我查了一下,確實有這種可能?!?br>
“是有侵權的嫌疑?!?br>
有了專業的律師作證,大家更有底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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