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官欣藍的條件真的非常非常好。
如果是在穿越之前,丁鵬相信自己如果知道這樣的一個女人對自己有意思,他會毫不猶豫的就投懷送抱了。
畢竟做個不用奮斗的小白臉也不是什么丟人的事情,至少自己有做小白臉的實力。
可是現在不行了,他對錢也沒什么太大的概念,還不像剛剛附身到酒鬼丁鵬身上的時候一樣,那個時候是確實一點錢沒有,都窮的賣酒瓶子了。
現在不同了,金牌娛樂和繁星娛樂就不說了,這兩個公司每個月都能為他帶來非常可觀的收入,就這個還是在他沒有打造繁星娛樂的前提下,如果稍微打造一下,相信繁星娛樂的會更加賺錢。
同時他還和張河聯合,入股了萬福臨酒店,按著那家伙的計劃,以后萬福臨是要全國開花的,甚至他還想做到國外去,如果真是那樣,那錢真的賺嗨了。
這些還都是無形的,最讓丁鵬感到滿意的是兩本書的稿費。
尤其是《平凡的世界》這本書的稿費,簡直超出了他的想象,別的都不說,單單是一千一百零五個黃金盟主就不得了了,一個黃金盟主是十萬塊錢,一千一百零五個就是一億一千多萬!
而且當初和奇點簽約的時候合同里面寫的清清楚楚,對于自己的書所得到的打賞錢他們是一分不收,全都是自己的,他們主要是看重的自己給他們帶去的流量。
所以說一億一千多萬再加上訂閱和實體繁體書出版的稿費,這一本書給自己帶來了兩三億的收入!
至于影視改編權,丁鵬壓根就沒有想過賣掉,因為他自己就有影視公司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閱讀